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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03-27 16:21   来源: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一、出台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继续改进和优化我市科普场馆建设和布局,推动全市科普工作加快发展,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3〕4号)精神制订。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有九条,主要针对《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考核实施办法》中的第二、三章内容,明确了市级科普场馆认定、考核流程及标准,优化了科普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包括如下方面:

(一)科普场馆认定考核原则及方式。规定了对科普场馆认定、考核实行分级评选,工作方式上采取自查自评、实地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科普场馆认定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分解,并明确了相应的考核内容。

(三)科普场馆的认定和考核体系。规定了认定考核指标体系,是对《实施办法》的指标细化,并采取百分制进行认定考核档次。

(四)市级科普场馆认定工作流程。对《实施办法》中科普场馆认定程序的工作细化。

(五)市级科普场馆考核工作流程。对已认定的科普场馆进行年度考核的工作细化及考核流程的规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规定了考核结果用于评定档次和表彰,以及考核优秀、良好档次数量的比例。

(七)工作责任。规定了工作人员在认定、考核中的责任担当。

因本细则是对《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配套措施,为保证政策及时兑现,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故本细则自印发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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