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2015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我局是市政府今年确定的8家制定我市首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试点单位之一,试点单位制定的权力、责任清单将经过市政府审议后对社会公布。该项工作时间紧迫、法律专业性强、质量要求高、意义重大,在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协助下,我局先后对权力清单进行六次修改,对责任清单进行五次修改,目前已将权力清单第六稿和责任清单第五稿报送市审改办等单位进行最终审核。我局权力清单分为四大部分,包括行政许可清单、行政管理服务清单、行政处罚清单、行政征收清单,共55大项31小项,其中行政许可清单共7大项14小项,行政管理服务清单共5大项17小项,行政处罚清单共42项,行政征收清单共1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今年3月在政府网站公布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以及2014年度部门决算。按季度在政务公开栏公布全局资金运行情况,重点公开办公费、征地经费等信息,并设置专门板块公布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先后在我局网站公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公开出让公告26条、成交公示26条,公开供地交易结果。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我局网站设立征地信息专栏,公布征地政策38条,其中国法规14条,地方性法规14条,部门规范性文件10条;征地补偿通告及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告知书2条。
(四)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清理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一是清理挂钩中介机构。我局无挂钩中介机构。 二是清理指定中介机构服务。我局地籍调查业务属于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经办单位为我局测绘院下属四个区测绘队,属于“指定中介机构服务”范围。该项工作技术性较强,社会专业技术单位一时难以承接,因此设定过渡期为一年,过渡期满,局测绘院不再开展地籍调查前置业务。待拟定改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三是清理中介服务事项。保留六类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 ,即:土地价格评估、地籍调查、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公证,涉及十五项行政审批事项。除地籍调查业务没向社会中介机构开放外,其他已向社会专业机构开放。取消一类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截至目前,我局共发文2903件,其中主动公开655件,主动公开率为23%。主动公开公文通过公文直通车实时进行公开,今年共公开主动公开公文655件。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在每季度下月10 日前将本单位主动公开公文的纸件和电子件报市档案馆。今年四个季度共报送519件。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于今年10月份建立微信公众号(海口国土),及时发布重点项目建设、“双创”工作相关动态信息,截至目前已经发布各类信息20多条。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原来设立一名新闻发言人的基础上,设立新闻副发言人。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为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完善制度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年要对照《条例》对本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进行检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建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充实完善机制,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由分管办公室的詹雄调研员任组长,安排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今年,根据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对我局分局和下属单位进行培训,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存在问题
公文主动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2016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和我局2014年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高质量办好党务政务公开栏。
(三)提高网站更新速度,增加网站信息公开数量。
(四)热情受理依申请公开,满足群众政府信息需求。
(五)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