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经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89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共分四章二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公安机关职责、各级各部门职责,安全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题一:为什么要制定该《规定》?

近年来,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日益增多,呈现出“数量多、影响大、规格高”等特点,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不仅是防范安全风险的需要,更是落实安全责任的需要。一方面,大型群众性活动参与人数多、开放程度高,容易引发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拥堵踩踏等风险,如安全防范不到位,一旦发生意外事件,极易造成重大后果。另一方面,有的承办者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压低安全成本投入,在活动现场人流管控、隔离设施设置、消防和临时搭建设施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许多隐患和问题。推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进一步规范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是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在这样的情况下,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保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举办,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问题二:该《规定》的主要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

(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省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3〕3421号)。

问题三:该《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公开承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会、展销会、交流会等活动。

(四)花市、拜祭、游园、灯会、登高、焰火晚会、庙会、花会、节庆、美食节、庆典、促销等活动。

(五)招聘会、推介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公益慈善活动。

问题四:该《规定》明确了哪些安全职责?

明确安全责任是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前提。《规定》在明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原则和管理体制的同时,还重点对有关主体的安全责任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承办者对其举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承办者应当制定和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

二是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消防等安全标准和规定;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三是明确了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制定并组织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活动场所及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四是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各自职责,履行相应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做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问题五:该《规定》明确了哪些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是明确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公安机关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

此外,对于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其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责成承办单位或会同公安机关制定更加严格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明确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警力,维持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承办者发现进入活动场所的人员达到核准数量时,应当立即停止验票;发现持有划定区域以外的门票或者持假票的人员,应当拒绝其入场并向活动现场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的,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

问题六: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受理权限?

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受理并实施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受理后并实施安全许可。

跨区举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承办者直接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参加人数是否达到1000人以上难以做出预计的,应当向活动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报告,由区公安机关评估是否需要办理安全许可。

问题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时,存在哪些情形公安机关不予许可?

(一)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影响国事、外交、军事或者其他重大活动的。

(三)严重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

(四)承办者或者组织实施现场安全保卫单位不具备承担安全责任能力的或采取的安保措施不足以确保活动安全进行的。

(五)举办活动的场所达不到安全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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