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以及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五一”假期、第二届消博会、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打好安全生产持久战、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稳定收官战、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攻坚战、房屋隐患排查整治阵地战,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双下降”,连续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2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为准)43起,死亡43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8起、4人,分别下降15.7%、8.5%。


  (二)12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62.5%、75%。


  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全年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事故11起,死亡11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4起、2人,分别下降26.7%、15.4%。该11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高处坠落8起(死亡8人)、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触电1起(死亡1人)、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其中高处坠落涉及市住建部门2起、死亡2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3起、死亡3人,琼山区住建部门、美兰区住建部门、龙华区住建部门各1起、各死亡1人;物体打击涉及秀英区住建部门1起、死亡1人;触电1起和机械伤害1起涉及市住建部门。
  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75%。该起事故类型属于物体打击。
  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66.7%、50%。该起事故类型属于触电。
  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1年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该3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其中物体打击1起涉及交通港航部门,1起高处坠落(死亡1人)涉及商务部门、住建部门,1起高处坠落(死亡1人)起涉及卫健部门。
  道路运输事故27起,死亡27人。与2021年同比增加6起、7人,分别上升28.6%、35%。


  (二)12月份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2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33.3%。
  三、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年各区(含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9起、死亡9人)。与2021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14.3%、7.7%。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4起、死亡4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4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3起、2人,分别下降25%、18.2%。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6起、死亡6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18.2%、10%。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1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8人)。与2021年同比减少3起、2人,分别下降21.4%、15.4%。
  高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建筑施工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2起、2人。
  桂林洋开发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200%。
  综保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12月份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均为道路运输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人数持平。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为道路运输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75%。
  龙华区、琼山区、综保区、桂林洋开发区、高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依然严峻复杂
  2022年度,虽然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双下降”,但是事故亡人比例越来越大,202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3起,死亡43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1人;20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1起,死亡47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0.92人;2020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3起,死亡48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0.9人;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1起,死亡51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0.72人。
  (二)道路运输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形势不容乐观
  2022年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7起、死亡27人,均占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2.8%。其中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和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行为较突出,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面包车等车辆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车、厢式货车等仍是事故主要车型。
  (三)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仍然多发,整治效果不明显
  2022年度,11起建筑施工事故中有8起事故类型属于高处坠落,占事故总数的72.7%,反映出行业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意识错位,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粗放,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对安全教育培训不重视等问题。
  (四)个别行业事故时有发生,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一些多年未发生事故行业有冒头苗头,机动车修理、消防维保、物业服务、仓储物流、装饰装修等行业多年未发生事故,今年相继发生亡人事故,其中装饰装修行业近两年发生多起事故。暴露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存在一定思想松懈,监管力度有所放松,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生产检查不扎实等问题;相关企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到位以及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观念淡薄
  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不足,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今年以来几次大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还普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台账不规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细不全、一线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科学谋划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各级、各部门要以二十大报告为引领,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分析研判本行业、本区域安全形势、产业特点、监管模式等,精准施策,科学谋划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做好传统领域风险防范,又要警惕新兴领域风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模式,消除监管盲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是深入推进年初以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突出易发多发事故类型、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盯建筑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道路运输、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危险化学品、琼州海峡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依据国家部委出台的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精准识别判定重大隐患,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按照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原则判定,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治,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力度。各区(含开发区)、各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常态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紧盯春节后复工复产关键时期,全面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全员安全教育第一课”,突出抓好一线从业人员、现场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安全教育,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漏一人。切实解决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缺乏敬畏之心、安全常识和自我防范技能不懂不会、教育培训与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脱节等问题,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四是多措并举提升执法效能。各级、各部门要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事故前发生的违法行为,要打到痛处,使企业不敢越雷池一步,坚决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强化联合惩戒,增强监管效能,使企业不敢违、不想违,有效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场所和不放心的薄弱部位进行再督导、再检查,坚决纠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打折扣、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刘涛,电话:6864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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