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6月份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6月份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虽然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双下降”,但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好、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不严谨等问题还普遍存在。要以标准化工地建设为抓手,全面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针对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亡人事故占比较大事故类型,深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发生。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刘涛,电话:68645827)
2022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抓好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打好安全生产持久战、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和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攻坚战、房屋隐患排查整治阵地战,全面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同比“双下降”。
一、基本情况
(一)上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为准)13起,死亡13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27.8%、18.8%。
(二)6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加3起、3人,均上升300%。
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上半年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50%。该3起事故类型均属于高处坠落。其中高处坠落1起(死亡1人)涉及美兰区住建部门,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涉及市住建部门。
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均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物体打击,涉及商务部门。
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该3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其中物体打击1起涉及交通港航部门,1起高处坠落(死亡1人)涉及商务部门、住建部门,1起高处坠落(死亡1人)起涉及卫健部门。
道路运输事故6起,死亡6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25%、14.3%。
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均属于高处坠落,涉及市住建部门。
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3起、3人。
三、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上半年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50%、33.3%。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6.7%;死亡人数持平。
龙华区5起生产安全事故中,有1起属于高新区,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1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均持平。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50%。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为建筑施工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为道路运输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道路运输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
美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与2021年同期相比持平。
五、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指标处于高位。虽然上半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不容乐观,与全国同比分别下降42.8%和38.4%和全省同比分别下降29.2%和25%相比,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仍处于高位。二是安全生产月不“安全”。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但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其中建筑施工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均同比“双上升”;琼山区事故已与事故控制性指标持平,处于高位运行;高新区已突破年度事故控制性指标。三是事故诱发因素增多。进入下半年,挑灯夜战抢进度、加班加点赶工期等高强度生产经营现象增多,加之高温、台风、强对流天气和暑假临近,极易诱发各类事故,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二)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道路运输事故作为历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占比最大的事故类型,2022年第一季度虽未发生道路运输事故,但是从4月份开始,接连发生6起十二类经营性车辆致人死亡的道路运输事故,其中6月份发生的4起生产安全事故中,交通运输事故占了3起,且呈逐月上升趋势,需要高度警惕。随着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水平,生产营运也相继进入高峰期,道路运输事故增量风险不断增加。其中要重点关注南海大道西沿段,该路段车流人流密度大,是事故严重多发高位重点路段,自2020年1月1日通车至今,已发生亡人事故19起(死亡19人)。该路段路面整体坑洼不平、中央隔离带部分护栏损坏、水泥柱上部分反光标识老化、限速标识和安全提示标识不完善、靠近老城段没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南海大道延长线测速路段只有1个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野蛮施工挖破燃气管道事件屡禁不止
今年1-6月份我市发生7起因施工挖破燃气管道事件,平均每个月发生1.2起,虽然该7起事件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较大经济损失,反应出各区、市有关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管道周边施工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单位责任安全意识不强;执法部门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四)电动自行车火灾未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45起(其中室内15起,室外30起),无人员伤亡。火灾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3%,其中美兰区14起,龙华区和琼山区分别为12起,秀英区7起。通过分析,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为过充电、电池热失控、电气线路短路等,间接原因主要是违规改装、拼装等车辆本质安全问题。反映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不到位,人防、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电池非法拼装、非法改装、室内充电等现象依然存在。
(五)预防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事故不能放松
今年1月份、3月份在美兰区、琼山区分别发生1起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亡人事故,为遏制此类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4月21日起到5月30日,市安委办在全市开展预防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事故专项整治,通过为期1个半月的专项整治,事故多发生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治期间至今未发生此类事故。但从专项整治情况来来看,生产经营单位还存在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一线作业人员还存在安全思想薄弱、未取得高空作业许可证等问题。各区、市有关部门要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固化现场巡查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处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作业行为。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本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瞄准重大环节、重大部位和短板弱项,聚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火灾、琼州海峡等重点领域,持续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认真抓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营运车辆源头管控。市道安委办要实体化运作,加快推动区、镇(街)两级成立道安委。针对十二类营运车辆明确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强化车辆及驾驶员源头治理、强化隐患摸底排查、强化路面管控、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和设备维保等措施,严查客货车超员超载、无证驾驶等行为。全面提升源头隐患监管能力、路面管控能力、中小农村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同时要对南海大道西沿线开展专项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形成合力,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火灾治理。各区、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海口市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形成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充电等各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取缔关闭一批、严厉打击一批、严肃处理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形成有效震慑作用。
四是聚焦重点,强力推进城镇燃气排查整治。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海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海口市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三级供应站点和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燃气整治“百日行动”的要求,聚焦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补强短板,举一反三,严肃查处野蛮施工挖断燃气管道、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彻底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五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各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加快自建房排查APP系统录入,加快排查和整治工作效率。对排查出的C、D级危房要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严防房屋倒塌事故发生。
六是巩固提升,持续深化非建筑施工领域高处作业整治。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属地为主,加强协调联动,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联合巡查,消除监管盲区。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执法部门要坚持“严执法、零容忍”的原则,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全面提高安全意识,以空调销售、“六小”门店、装饰装修企业等为重点,加强对一线员工、灵活用工人员、劳务派遣等重点人员教育培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一线员工。强化社会面宣传,入小区、进商场、到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
七是持续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
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