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代表:
您《关于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建议》(第115 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应急救援力量是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专业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建设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应急管理综合水平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海口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我局积极有序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截至 2024 年,海口市(含区)注册成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7 支,约 1000 余人,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有力补充。一是我局先后召开了 3 次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座谈会,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队伍建设、装备训练和应急救援能力等工作加强指导;二是为提高社会应急力量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我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协调共训共练事宜,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共训共练资源,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筹划中;三是组织参加春运应急保障、应急演练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辅助作用。今年琼州海峡春运期间,紧急协调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分别在秀英区消防站、长滨路 11号加油站各设置一个临时保障点做好用油配送保障。同时抽调 37名志愿者参加散装油配送工作,共服务车辆 1517 辆和配送加注燃油 22799 升。邀请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加观摩“应急先锋·2023”三防应急综合演练、“青山行动-联合 2023”海南省第一联防区“5+1”森林火灾联合扑救综合应急实战演练等演练,展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技能和加强协同救援工作能力;四是发挥政府部门的装备优势,为海口尖兵应急救援队伍提供三艘橡皮艇和动力装置装备,用于开展水上应急救援技能实操训练;五是持续推动《海口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办法》印发事宜,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补偿机制;六是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取证经费。今年预算中为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市森林防火队列支冲锋舟驾驶员培训取证经费 7.2 万元,目前正在与培训机构联系培训事宜,预计 7-8 月份办班。
(二)整合应急救援资源。整合应急设施设备、救援人员、专业队伍、物资、专家等应急资源,以应对突发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全市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底数进行调查摸底,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的动态管理,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共 261支,约 1 万余人;制定印发《海口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管理办法》,并组建了应急管理专家库,共收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综合类等领域专家 125 名;建立多手段应急指挥通讯系统,全市配置 14 部卫星电话、3 台多功能卫星终端及 70 部网络对讲机,将卫星电话及网络对讲机配发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总值班室和重要部门,确保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畅通;推进应急指挥调度“去中心化”,优化完善 4 个区和 3 个开发区指挥中心功能,实现在各区均可指挥调度全市的功能,增强了指挥体系抗压应变的能力。
(三)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一是结合基层治理示范点创建,出台《海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街道)“八有”、行政村(社区)“四有”建设细化标准的通知》,指导各区和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各选一个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打造基层应急能力“八有”、“四有”示范点,以点带面向全市推广,全面推动应急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力量下沉,最大限度减轻灾害事故影响;二是为大力普及避险、防护、消防、地震等应急知识,着力提升基层事故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我局制定开展“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和培训手册正在完善中。2024 年底前开展“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不少于 100 人,覆盖各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等;三是持续建强“海口应急”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提升应急宣传影响力,以春节后复工复产、“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抓手,利用线下宣讲、线上答题等多种形式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宣传教育工作。截至 6 月 24 日,“海口应急”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 4607篇,“海口应急”公众号现有关注人数 13.5 万人,同比上升 51.9%,在海口政务类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名第二。开展各类线下活动覆盖人数超 50 万人次,发放宣传手册、海报等 3.2 万余份,线上有奖问答及观看安全教育视频人数达 46.3 万人次,运用寓教于乐、寓学于乐的方式,潜移默化教育引导,提醒群众关注安全、重视安全,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建议答复
(一)组建灾害社工服务专家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信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等工作。海口市委已组建成立社会工作部门,是社会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为了避免专家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用不着、用不了、不好用等问题,灾害社工服务专家库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组建为宜。
(二)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会商、信息共享机制。以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4+N”应急预案体系。2023 年 1 月 9 日,经十七届市政府第 3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印发施行,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提供了最新依据。因“总体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是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应依据“总体应急预案”制订相应的专项和部门预案,细化各部门、单位在应急处置和救援过程中的相应职责,其中会涉及会商研判、信息通报等环节。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发文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制修订并评估相关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审核和备案管理,构建完备、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市委社会工作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将协助推动社会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管理以及将社会工作纳入政府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体系、将社会工作者纳入“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等工作,为海口市防灾减灾救灾夯实工作基础。
专此回复。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4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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