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人员和市民自查(通用版) 一看: 室内停放场所是否防火分隔。 一查: 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疏散楼梯是否采用实体墙进行完全防火分隔。 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人员住宿、生活等区域是否进行完全防火分隔。不得使用木板、夹心泡沫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分隔。 ↑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情形 ↑有效进行防火分隔、充电场所单独设置的情况 二看: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进楼入户。 二查: 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占用、堵塞通道的情形 ↑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在楼道充电 三看: 智能充电设施。 三查: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应安装具有定时断电、自动断电保护、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室内设置智能充电设施的情形 ↑室外智能充电装置的情形 四看: 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四查: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需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安装在不受火灾影响的区域,管理人员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在充电场所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管理人员落实监控系统值班值守制度 五看: 飞线充电。 五查: 现场检查充电接线情况。很多车主为图方便从楼上甩一根长线到一楼或室外直接充电,这样的充电方式可能导致线路发生火灾或触电危险;其次检查插座“一带多”“插座接插座”的情形,即一个插排上插上多个充电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个插排连多个插排接线的情况,均不符合充电安全要求。 ↑飞线充电、一带多、插排连插排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充电线路正常连接 六看: 是否设置技防措施。 六查: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设置简易喷淋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技防措施,并确保管网内水压、水源充足。 ↑喷淋系统设置标准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有消防设施 七看: 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七查: 电动自行车棚的凸出场地外缘(含防风雨棚)应与相邻建筑的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应毗邻建筑的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及安全出口。如确有困难需贴邻建造的,车棚外缘与建筑外墙上设置的门、窗、洞口之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2米;距离不足时可在车棚与门、窗、洞口之间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如加设防火隔墙进行分隔等,减少火势向建筑蔓延的风险。 ↑充电区域凸出边缘与门窗洞口安全距离 ↑贴邻建筑外墙无门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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