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连日以来,海口市消安委办、海口市安委办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度,重点针对居民小区、高层建筑,重点突出地下停车场、架空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 现就海口首批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突出小区整改进度如下” 以下13家单位 已积极完成曝光问题整改 一、合家物业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滨海幸福里小区),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80号。 整改前↓ 整改后↓ 二、海南沃尔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大华府小区A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与周仁西街交叉口北220米。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物架空层,未与公共门厅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整改后↓ 三、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绿地雅典郡小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传桂村。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地下停车场,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整改后↓ 四、海南如意八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盛中央公园一期),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长海大道。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地下停车场,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整改后↓ 五、华龙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新桥路6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楼梯间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整改前↓ 整改后↓ 六、海口凯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凤翔花园),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振发横路24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天井停放,且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整改前↓ 整改后↓ 七、邮政局宿舍(无物业服务企业),位于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133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疏散通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现象;存在“飞线充电”现象。 整改前↓ 整改后↓ 八、海南海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航豪庭南苑二期),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路与龙昆南路交叉口。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未按照划线区域停放,占用疏散通道。 整改前↓ 整改后↓ 九、广州汇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爱琴海小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碧桂园中央半岛长岛七路6号。 存在隐患:地下一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处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整改后↓ 十、海口聚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锦名都小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6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疏散走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整改前↓ 整改后↓ 十一、海南省智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风江岸小区),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美祥横路2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疏散走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整改前↓ 整改后↓ 十二、海南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友谊国贸城),位于龙华区玉沙路2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走道停放,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 整改前↓ 整改后↓ 十三、海口慧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伟业智青春小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59-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整改前↓ 整改后↓ 以下6家单位应加快整改进度并制定落实整改期间“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一、海口心系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华小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金滩路1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物架空层,未与公共门厅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2024年6月7日前完成整改,秀英区住保中心已经开始公告招标。 二、海南雁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怡田小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龙昆南路9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与楼梯间等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已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限期改正,整改期限:2024年6月12日前改正。 三、海南晟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滨江海岸一期),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海甸二东路。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地下室停放。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已限期物业于2024年8月28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期间要求物业加强日常管理,目前物业正在就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选址建设征求业主意见。 四、海南省智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绿地城玺园),位于海口市新大洲大道681号。 存在隐患:地下一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处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于2024年06月21日前改正。 五、海南圆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八灶新城),位于滨海街道八灶路与玉河路交汇处。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通过常态化联合执法,清除动态隐患。 六、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耀江花园),位于龙华区海德路1号。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在未与建筑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架空层停放。 整改前↓ 目前整改进度↓ 已下限改,小区正在重新选址设置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限期2024年06月26日前完成整改。
存在隐患: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内的地下停车场,未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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