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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60100MB1D98961D/2024-01436 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名  称: 2023年度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文日期: 2024-01-29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2023年度海口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口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需求,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包含我局印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严格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我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1政府门户网站内设“政策法规及相关解读”通知公告”“机构职能”“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及“医保宣传栏目,用于公开各类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3年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3其中,政务动态信息38,信息公开发布80,解读回应31医保宣传8条,财务公开22条等,2023年网站内容均能及时更新维护。

多举措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一方面,以“医保在手 健康相守”为主题在全市主要镇街和社区开展82场医保政策现场宣传推广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20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20条,通过媒体报道48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4.6万份。另一方面,严密组织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以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14场打击欺诈骗保线下宣传活动和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利用宣传车辆到长流、西秀、红旗、灵山等14个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向全市108家定点零售药店派发设置216个宣传易拉宝,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4万多名群众提供了咨询服务。同时,联合12家主流媒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并在市区两级社保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大厅醒目位置滚动播放基金监管宣传短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共同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良好氛围。加深市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让医保惠民政策应知尽知、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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