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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60100MB1D98961D/2023-00824 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11-16
名  称: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2-11-17
文  号: 琼医保〔2022〕278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医疗救助起付线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办 法〉的通知》(琼府办〔202158号)有关规定,以及已公布的 2021年海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57元,现就调整我省医疗救 助起付线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低收入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按本省上年度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10%确定为3045.7元,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的医 疗救助起付线按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确定为 7614.25元。相关医疗救助支付标准作相应调整。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工作。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211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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