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与海口福莱医院于2023年8月10日签订《海南省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2022年版)。该单位从2023年2月歇业至今,已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中心经研究决定,不再与海口福莱医院续签2024年度的《海南省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海口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