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

海医保处字〔2024〕第6号

违法主体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八医院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计5644.14元(药品超标准医保支付涉及金额313.14元,医疗服务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5331.00元)。

违反条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七款;

《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琼医保〔2021〕287号)及其附件《海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决定

罚款5644.14元。

决定日期

2024年6月25日

处罚机关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