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工作医保结算数据归集统计项目
二、项目预算:5.4万元(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内容: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导出的海口市114家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医保结算结算数据,进行数据归集和统计等工作。
四、服务要求
对114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8家,二级医疗机构20家,一级及不定级医疗机构76家)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涉及858万人次结算量的医疗费用总额68亿元的医保基金结算数据进行归集统计(上述数据为预估数,实际处理数据以省医保局提供的医保结算数据为准),主要包括:
(一)第三方机构自行准备数据库环境,解析上述114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导出字段要求按照全量字段导出,并对导出医保基金收费明细信息关联医保基金结算主单信息压缩包的诊断信息等,同时将医保结算的原始数据通过处理后,按每个医疗机构一份excel表格形式展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结算明细。
(二)统计上述114家定点医疗机构重点药品、医用耗材以及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理疗、重症医学、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7个重点领域的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并根据统计的医保基金使用金额分领域进行排名,形成一份统计表格。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六、第三方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两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1日17时30分(以报名材料送达我局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报价表;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证照复印件;以往相关工作业绩佐证材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声明函等资料(以上证书和材料提交盖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2.送达方式:各单位于2024年6月21日17时30分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至海口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南楼1楼1044室);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898-66738203。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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