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2 |
事项分类 |
便民服务 |
事项名称 |
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初审) |
行使依据 |
《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之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
办理主体 |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政府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出具: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3、《招用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花名册》及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6、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材料。 7、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灵活就业证明; 9、邮政储蓄所开立的账户凭证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政府 |
办理地点 |
秀英区永兴镇 |
联系电话 |
65483033 |
权力运行流程图 |
见附件 |
服务表格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
常见问题解答 |
略 |
监督电话 |
65483033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