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8〕59 号)及《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8〕40 号)和《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办公室、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秀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