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加强和提高节能运行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街道办事处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制度,科学建立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操作规程,规范运行操作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街道办事处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街道办事处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五、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六、街道办事处要善于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方面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身的运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