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防贫致贫底线,结合省、市、区督查反馈存在的问题迅速开展立行立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照督查发现部分新致残和重度残疾未启动程序、排查表填写缺项漏项、评议理由简单不充分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坚持边查边改,按照现行政策、标准、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通过整改提升防返贫排查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秀英区石山镇防返贫监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宁 辉(副区长、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符煌斌(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大林(镇委副书记、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
麦蚁顺(副镇长)
成 员:李 晶(人大主席)
陈华祯(镇委副书记)
吴 敏(镇委委员、副镇长)
纪小诚(镇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 睿(镇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圆圆(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林烈建(副镇长)
陈益荣(一级主任科员)
李子辉(二级主任科员)
韦世杰(三级主任科员)
刘 圆(四级主任科员)
李 贤(城乡规划建设办主任)
王发祥(北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魁新(道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欢(和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招立(扬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立贤(美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忠业(石山墟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延安(岭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洪义乾(施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光浩(建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廷福(安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淑鸿(福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秋英(道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麦蚁顺同志兼任,负责防返贫监测问题整改工作。
三、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
(一)存在新致残和重度残疾等重点人群未启动程序情况
排查要求对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等重点人群在排查表“是否需启动识别认定程序”栏中勾选“是”,并启动识别认定程序。督查发现各村存在未按要求对此类人群进行启动程序的情况。
整改要求:各中队、各村(居)委会按照文件要求对以下12类应启动识别程序重点农户开展核查,查看是否存在未启动识别认定程序的情况。尤其要重点核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去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未成年子女占家庭人口超过60%(含)或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超过50%(含)的农户、去年务工收入占家庭收入60%以上且今年基本无务工收入的农户等五类易出现疏漏漏评的农户,并按文件要求启动识别程序。
(注:12类重点农户为①自主申报的农户、②部门筛查预警推送的农户、③信访渠道推送的农户、④属于2020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⑤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700元的农户、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⑦去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⑧今年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⑨未成年子女占家庭人口超过60%(含)或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超过50%(含)的农户、⑩去年务工收入占家庭收入60%以上且今年基本无务工收入的农户、⑪槟榔产业政策调整引发风险的重点关注对象、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
(二)存在集中排查表填写缺项漏项代签情况
排查表存在农户类型勾选错误、未勾选、排查表空白、未写身份证号码、家庭人口按户籍登记人口开展排查,未考虑实际情况和代签等问题。
整改要求:各中队、各村(居)委会组织各村小组重新逐户审核排查表,自查是否存在漏项或信息不一致等现象,存在该问题的立即整改到位。
(注: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包括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轮流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不包括不再供养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已应征入伍者。)
(三)存在村级评议会议纳入和不纳入理由简单,佐证材料不充分情况
部分村两委扩大会议没有手写会议记录,逐户评议纳入和不纳入的理由不充分,未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进行评议,也未附有佐证材料。
整改要求:各中队、各村(居)委会组织各村小组按照要求立即整改,补齐有缺漏的相关工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做到逐户详实记录纳入和不予纳入的理由,并附有佐证材料备查。
(四)防返贫监测政策宣传不到位
部份农户都不知道有监测对象的政策,不清楚入户是做什么的,调查小组在入户调查时也未向农户解释相关政策,监测户不了解自身享受过的帮扶措施。
整改要求:各中队、各村(居)委会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入户逐户讲解清楚政策,也要通过村广播、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宣传。
(五)存在基层干部未做到“两熟悉”情况
部分干部接受访谈准备不充分,不清楚本村基本情况,“两熟悉”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要求:各中队、各村(居)委会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培训防止返贫监测政策等,做到靶心不变、重心不移、力量不减、力度不退,坚决杜绝松劲懈怠和形式主义;也要完善基层干部日常巡访工作机制,督促他们进村入户了解村情民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熟悉基本情况。
(六)存在住房安全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
存在个别子女住新房,老人住祖屋现象及危房改造户未悬挂住房安全鉴定牌。
整改要求:一是由镇规划所牵头各中队、各村(居)委会对住房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再摸底、再排查,落实住房安全等级鉴定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结果更新为最新情况;二是针对老人住祖屋现象要发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入户劝导老人搬离。
(七)存在授权书填写不规范的情况
授权书普遍存在“同意”和“不同意”两处都签字授权书填写错误。
整改要求:各中队、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各村小组加强对村入户人员授权书填写的培训,详细讲解授权书如何填写并强调填写注意事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4日前)
6月13日前,制定镇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并召开部署培训问题整改工作,镇包点领导、(中队长)、挂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镇乡村振兴办成员。
6月14日前,各中队、各村(居)委会根据镇级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进行部署培训,对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村“两委”干部、村小组等进行培训,确保做到参加此项工作人员(参与入户调查及评议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问题整改”核查阶段(6月19日前)
针对存在的七项排查出的问题,各中队、各村(居)组织各村小组于6月19日前完成核查工作。
(三)启动识别纳入程序阶段(6月19日-27日)
发现12类重点农户未启动识别认定程序,要按要求重新启动识别认定程序。
1.修改排查表(6月19日前)。在5月份集中排查阶段的排查表上进行修改,在纸件排查表上备注“复核时间”和“复核结果”,且同步在系统上进行修改,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2.进行app基层上报(6月19日前)。入户告知农户启动识别认定程序情况,并填写《海南省农户诚信承诺和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APP“基层上报”模块相关信息采集表,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于6月19日前完成“基层上报”模块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3.开展村级评议公示(6月20日-6月25日)。6月20日前,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评议研判农户致贫风险情况。对符合纳入监测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予以纳入;对不符合纳入监测的农户,要在评议环节逐户详细记录不予纳入的理由,收集佐证材料备查,并同步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完成相关记录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对评议结果签字确认。完成村级评定工作后,对拟纳入监测对象进行村级公示(5天),6月25日前完成村级公示后,由各村乡村振兴中队内部研究制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帮扶“一户一策”,将拟纳入监测对象情况和帮扶措施申报材料一并上报镇级审核。
4.完成镇审核(6月26日前)。镇级组织召开审核会审议对各村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附详细家庭情况)、帮扶措施及时开展研究,审核确认后将拟纳入监测对象以及“一户一策”等相关材料,统一于6月26日上报区乡村振兴部门予以审核确定,并同步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完成相关记录工作。
5.完成区级审议确定(6月27日前)。区乡村振兴部门召开会议对镇上报拟纳入监测对象及“一户一策”进行审定。对确定纳入的监测对象,同步使用海南防返贫监测APP完成相关记录工作,于6月27日前将信息反馈镇、村,并将审定的“一户一策”连同认定名单通报相关行业部门,村委会接到区级审定结果后在本村内公告5天。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各中队、各村(居)委会务必以高度责任感,把督查反馈问题做为迎接年度考核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措施和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防返贫监测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各中队、各村(居)委会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要力争把问题找准找全,一揽子推进问题整改,通过整改把短板补齐。
(三)按照时间节点落实问题整改。各中队、各村(居)委会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督查反馈的问题一旦重复出现在国考和省考中,将严肃倒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