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和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 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的方针,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二、 工作重点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各类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时期内难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自身难收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按应急响应的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公共事件等级予以处置,并按照信息报告时限向区政府、区应急局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以同时越级上报,各村(居)委会及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系畅通。
(三)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同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四)积极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怃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障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订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各村(居)、单位要通过多种生动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建立工作网络。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
组 长:符煌斌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吴 敏 副镇长
李圆圆 镇党委委员、镇武装部长
林烈建 副镇长
黄良标 石山派出所副所长
李子辉 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成 员:颜 毅 司法所所长
秦 艳 党政办主任
万 伟 综治办主任
周 勇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陈大江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宗范 规划所所长
曾毓雷 财政所所长
王道瑞 民政办主任
谭勇亮 卫生院院长
12个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中队,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吴敏兼任。各村(居)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并按照本村(居)的管辖范围和本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镇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镇派出所和镇执法中队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2、镇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由镇消委会负责制定实施;
3、镇严重刑事事件应急预案由镇派出所负责制定实施;
4、镇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由综治办负责制定实施;
5、镇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预案由镇应急中队负责制定实施;
6、镇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由镇环保办负责制定实施;
7、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卫生院负责制定实施;
8、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制定实施;
9、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卫生院负责制定实施
10、镇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
11、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
12、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实施;
13、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由镇畜牧站负责制定实施;
14、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林业站负责制定实施;
15、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由镇畜牧站负责制定实施;
16、镇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由镇供电所负责制定实施;
17、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镇应急中队负责制定实施;
18、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制定实施;
1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镇规划所负责制定实施。
(三)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等派员参与。
2、治安救助组。由分管政法(综治)领导负责,派出所牵头,事发地单位和涉及单位派员参与。
3、工程抢险组。由分管国土领导负责,国土所牵头,土地、农业、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卫生院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5、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主任牵头,镇安委办负责。
6、新闻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负责,镇宣传部门参与。
7、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主任负责,财政所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8、交通运输组。由党政办主任负责,镇派出所、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9、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负责,镇民政办牵头,派出所、综治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0、调查评估组。由镇党政办主任负责、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民政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1、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负责,民政办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司法所、卫生院、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四、应急管理工作的启动
(一)、先期处置
对本镇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必须快速作出反应,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 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 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保护现场。
3. 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 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 及时向上级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镇的,要同时向相关镇通报。
(二)按事件突发级别启动预案
属于特别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公共事件,镇政府立即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属于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先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预案。
五、加强应急管理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把应急当作一项政策任务来抓,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等各项管理中,自觉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的领导,明确职责,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基层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明确各级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加大信息报告执行情况的和通报力度,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要切实抓好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的落实工和。各村(居)、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