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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848-7/2021-06666 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秀英区石山镇 发文日期: 2021-09-01
名  称: 石山镇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石山镇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提高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确认审批效率,为保证工作顺利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全面查清石山镇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基本实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房屋的统一调查规范、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登记发证的目标为全面规范管理我镇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奠定基础,在符合多规合一、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登记。

二、领导组织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胡炜彬(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贺克正(镇武装部部长)

 员:陈大江(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益想(镇国土所负责人)

王宗范(镇规划所所长

其他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镇武装部部长贺克正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所负责人黄益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责任分工

(一)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取得资格条件,拟确权宗地是否符合面积标准。

(二)镇国土所负责审核宅基地是否符合“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二调”用途要求。

(三)镇住建口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村庄规划以及农房建设情况认定,形成联合审查意见后,提交镇政府审批。对已测量登记,有报建手续的房屋面积进行核实。

(四)各村委会负责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将这项民生工作做到家户喻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各部门依据职能进行审核,形成联合审查意见后,提交镇政府审批。

四、工作范围

石山镇辖区村庄范围内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住房,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调查(2021年1月至6月)。专业测量队在各村组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试点村内的房地测绘、权属确认和相关数据资料收集等调查任务,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调查成果。

(二)审核公示(2021年7月至8月)。各部门要坚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的原则确保审批流程的高效运转。

(三)汇总审查(2021年12月底前)。村委会、村民小组审核土地房屋产权是否清晰,申请人身份是否符合条件等,各个相关部门联合出具审核意见,报镇政府统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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