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海口市秀英区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 26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 172号)、《海口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2019〕517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秀英区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秀英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28日
海口市秀英区2019年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文件要求,做好2019年秀英区农民培训工作,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将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兴旺目标任务,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效益,就地培养和吸引提升并重,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完善政策措施,促进高素质农民在挖掘产业特点、推进产业融合、强化主体协作、运用先进农业科技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各地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及振兴乡村产业需要,着力强化助力产业扶贫、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乡村产业水平等三个方面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2019年海口市安排我区计划培育农民2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0人、产业扶贫对象150人),培训专项资金30万元,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对象。培训主要任务如下:
(一)轮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全区安排200人的培训任务,培训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或120学时,按人均3000元标准补助。
(二)培训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对象。全区安排200人的培训任务。重点是实用型、技能型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50学时,按人均1000元标准补助。
三、实施内容
(一)明确重点培训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水平和带动小农户发展能力;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面向全区产业扶贫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满足当地确定的扶贫主导产业需求,开展产业扶贫带头人经营带头人培训、贫困户专项生产技能培训,让贫困户具备依靠劳动改善生活的能力。
(二)切实做好需求对接。各镇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摸清区域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底数及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我区要加强与产业部门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工作人才培训需求,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的农民。
(三)按需实施精准培训。科学设置通用课程、专业课程、现场学习、生产实践等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农业民市场品牌意识,提升规划、经营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提升产业效益。开门遴选优秀师资,遵循成人学习规律和特点,加强教学互动,综合运用案例法、头脑风暴法、角色扮演法等,通过参与式教学增强培训吸引力,让参训者在学中用、在用中学、实现自主、理性参与学习。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行围绕产业周期的分段式、交替式培育,提升实习实训比重,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学习。
(四)科学确定培训机构。我区遴选教育培训机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明确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建立开放教育培训体系,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引导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加强管理服务,避免无序竞争。
(五)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组织发动各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和广大农民下载使用云平台,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支持区里组织农民在线学习,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以从事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要对象,利用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不断提升在线课程比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在线学习费用。
(六)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加强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支持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项目路演和技术技能比赛,创造机会条件,让参训农民跨地交流,拓展理念视野。
四、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11月底完成)
我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要求,结合区里实际,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二)认真开展培训指导(2019 年11月-2020年4月)
1、遴选培训对象。秀英区和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依据承担的任务分别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精准扶贫遴选标准,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所遴选学员要及时登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培育对象申报表。
2、制定培育计划。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推介发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管理方案。方案要反映组织领导、学员名单、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教材选择、班级日常管理、考试考核等方面内容,报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做到“一班一案”。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遴选师资库内的优秀授课老师。认真选择教材,注重教材的实用性、科学性、权威性,保证参训学员人手2-3本培训教材。
3、技术指导与后续服务。培训机构要制定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方案,指导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及时解决参训学员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帮助参训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4、培育档案管理。建立培训、考核、发证、监管、后续指导服务等环节档案,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按照农业农村部项目管理要求,各区及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
(三)做好验收总结(2020年5月底完成)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总结,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并在项目验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最后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民教育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下达
市里安排我区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专项财政资金30万元(详见附件1:海口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二)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跟踪服务等教育培训相关的支出。项目资金要设专帐管理,按照全过程教育培训的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细化,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要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资金预拨机制。我区根据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将5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我区根据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将50%的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
六、有关要求
(一)抓实组织领导。我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将农民教育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摆上“三农”工作重要日程,成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海口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万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训计划”(2018-2025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海人才办通〔2018〕27号)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我区项目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11月8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科教科备案。
(二)抓实绩效考核。我区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农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促进教育培训质量提升。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开展绩效考核,考核指标将在修订后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将与2020年任务分配挂钩。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
(三)抓实基础支撑。我区要继续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着力推动打造一批区级优秀基地,培训任务要优先向优质基地倾斜。加强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遴选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要优先聘请优秀教师授课。
(四)抓实监督检查。我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监督,及时了解农民培训开展情况,知晓农民学员需求。并在培训班开班前要主动联系市农民技术学校,市农民技术学校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指导检查我区农民培育工作。建立月报制度,我区农业农村局要在每月的25日前将农民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报送海口市农民技术学校,海口市农民技术学校汇总形成材料后于每月的30日前报送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我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自查自评和工作总结,于2020年4月5日前报送市农民技术学校,市农民技术学校汇总后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科教科备案。
(五)抓实宣传引导。我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树标杆、立典型、讲经验、推模式,日常宣传、重点宣传、点对点宣传多措并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附件 1:海口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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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项目承担单位 |
总任务 (人) |
其中 |
金额(万元)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 人(人) |
产业扶贫对象 (人) |
|
合计 |
600 |
200 |
400 |
100 |
1 |
秀英区农业农村局 |
200 |
50 |
150 |
30 |
2 |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
90 |
50 |
40 |
19 |
3 |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
80 |
50 |
30 |
18 |
4 |
琼山区农业农村局 |
230 |
50 |
180 |
33 |
2:2019 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