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秀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做到了公开形式完备、制度健全、群众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
我街道党政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宣传、计生、城建、社会事务等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其中,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并制定健全的工作制度,每项工作做到如实记录和依时录入档案。每年的工作均制定工作方案,保证政务公开材料按要求进度完成、按时上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加强学习,做好政务向社会公开
组织街道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做出重大决策一律实行公开的原则,做到了决定前搞好调查研究和论证,研究时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定后及时向广大干部通报并具体实施。
(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海秀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中共海秀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运用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二是先后制定了请示汇报制度、公章使用制度等,做到业务规范、操作有序、责任明确,便于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了《海秀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海秀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强化保密审查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们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项政府信息公开前必须先通过保密审查,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机构。我街道成立了以梁兴荣副书记为组长,党政办主任吴明忠为副组长,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政府公开督查小组及办公室的同志经常开展督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外部监督。设立包含政务公开内容的监督电话(68662478)、信箱、电子邮件(haixiuban@126.com)等信息。三是设立12345投诉热线受理电话(68662478),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府热线向群众反馈。
(六)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街道办的政府信息,我街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设置了政务公开栏,规范栏目设置,定期进行内容更新,一般内容每月更新一次,栏目每季度更新一次。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201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街道办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本街道区域基本情况;街道五年发展规划;街道本年度工作计划;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最新分工情况;街道制订的主要公开性文件;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街道财务收支情况;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等。
截止2012年12月底,我街道通过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包含新闻、通知、公示、标语、专题)共375条。主要侧重点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工作动态;二是市民感兴趣的劳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工作情况。据统计,2012年共受理和办理12345热线投诉3宗,全部实现办结。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海秀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和不足。为此,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规范地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工作方便”。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发布”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10日
2012年,海秀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网上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做到了公开形式完备、制度健全、群众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概述
(一)健全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
我街道党政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宣传、计生、城建、社会事务等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和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其中,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并制定健全的工作制度,每项工作做到如实记录和依时录入档案。每年的工作均制定工作方案,保证政务公开材料按要求进度完成、按时上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二)加强学习,做好政务向社会公开
组织街道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做出重大决策一律实行公开的原则,做到了决定前搞好调查研究和论证,研究时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定后及时向广大干部通报并具体实施。
(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海秀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中共海秀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运用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二是先后制定了请示汇报制度、公章使用制度等,做到业务规范、操作有序、责任明确,便于群众监督。三是建立了《海秀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海秀街道办事处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强化保密审查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们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项政府信息公开前必须先通过保密审查,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机构。我街道成立了以梁兴荣副书记为组长,党政办主任吴明忠为副组长,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政府公开督查小组及办公室的同志经常开展督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外部监督。设立包含政务公开内容的监督电话(68662478)、信箱、电子邮件(haixiuban@126.com)等信息。三是设立12345投诉热线受理电话(68662478),及时办理群众投诉,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府热线向群众反馈。
(六)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街道办的政府信息,我街道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设置了政务公开栏,规范栏目设置,定期进行内容更新,一般内容每月更新一次,栏目每季度更新一次。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201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街道办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本街道区域基本情况;街道五年发展规划;街道本年度工作计划;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最新分工情况;街道制订的主要公开性文件;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街道财务收支情况;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使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等。
截止2012年12月底,我街道通过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包含新闻、通知、公示、标语、专题)共375条。主要侧重点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工作动态;二是市民感兴趣的劳动、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工作情况。据统计,2012年共受理和办理12345热线投诉3宗,全部实现办结。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海秀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和不足。为此,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规范地公开;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工作方便”。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发布”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