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创新政府公开形式,突出政府公开重点,提高政府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我委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根据我委实际情况,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信息员的职责,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使政务公开制度不断趋于完善。
2020年,我委共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财务公开4条、规划计划3条、行政审批8条、其他信息55条等各类体裁公开内容。
(二)规范程序,信息公开严格把关
我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除了公开最基础的信息之外,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严格对照工作年度任务,聚焦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重点民生领域等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
(三)及时更新,确保时限性
为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我委安排专人负责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和检查,对于工作动态等日常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信息,在该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本单位财务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在该季度内主动公开。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同时加强数字信息准确性和涉及公民隐私信息的审查,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
(四)用好载体,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为了方便广大广大群众办事和了解日常工作工作,我委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是公开我委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职能设置及办事人员情况。包括办事机构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机构职权范围,办事人员、职务、工作职责等等,方便服务群众。
二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情况。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批复、招标核准等项目信息情况,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资金管理等项目实施信息公开情况。积极将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等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公开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省、市、区印发涉及我委职责的政策法规以及由我委代拟稿的、涉及我委主要工作任务并由区委、区政府正式印发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实用性。
四是每月更新我委业务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我委日常工作公布公开,包括每周例会、党员活动、学习上级讲话及传达会议精神、扶贫、调研项目等日常工作。
(五)积极创新,扩大公开面
为促进政府信息和政府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和项目单位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除了在网站上公开以外,我委还采取了灵活多样且具有实效的公开形式,包括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政务公开栏、文件、张贴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开,按时办结12345热线和上级部门转来的咨询和投诉办件,公开接受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对我委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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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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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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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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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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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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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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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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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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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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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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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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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二是由于日常事务繁杂,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多以兼职人员为主,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委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委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涉及改革发展等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我委信息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发布,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各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上级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信息。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加大重大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