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5-34℃ 天气现象:多云,午后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西南风3-4级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海口市政府办公室 >> 政策 >> 通告
索 引 号: 00817804-9/2023-09706 分类: 会议纪要;通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尚贤西三路项目拟收回桂林洋农场3013.57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文  号: 海府〔2022〕12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尚贤西三路项目拟收回桂林洋农场3013.57平方米国有土地补偿方案的通告

海府〔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收回桂林洋农场3013.57 平方米(合4.52亩)国有土地的补偿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尚贤西三路项目。

  二、收回土地位置:海口市桂林洋农场(以权属确认图为准)。

  三、收回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海口市区片综合地价中的 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海南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

  五、被收回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桂林洋农场办理收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收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六、本通告发布后在该项目收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