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和《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我办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3月1至23日,按照《考核指标》确定的检查标准,我办对全市正常运行的41 个政府网站、9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责任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检查情况。发现17个责任栏目存在更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有1个;发现3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存在5个更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有2个;发现 2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存在问题。
(二)40个政府网站(除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外)检查情况。共发现问题349个,问题突出的政府网站 3个,检查合格率为92.5%。
(三)96个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发现 5个政务新媒体存在突出问题,检查合格率为94.8%。
(四)办理网站纠错留言情况。2022 年1月1日—3月31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8条,网站主管单位均能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办结率为100%。
(五)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第四季度通报的市交通港航局和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问题,部分栏目至今仍未更新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部分责任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的更新问题主要集中在共同维护的责任栏目,包括上级解读、图解政策、回应关切、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等栏目,仅有少部分单位更新。部分由单一责任单位负责维护的栏目未及时更新,如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栏目以及信息公开目录的多个栏目超期未更新,市交通港航局信息公开目录的多个栏目未及时更新;“市公安局”和“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按国办要求对总体情况进行报告。
(二)个别政府网站保障不到位。“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多个栏目未更新,公交线路调整栏目为空白栏目,未开设征集调查结果反馈栏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为空白栏目,多个栏目未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未标注政策时效性;“海口市商务局”网站办事服务栏目中,高成长型总部初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初审等多个服务事项内容空白,站内未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示。
(三)部分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仍需进一步规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口特警”今日头条号更新不及时;“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微信公众号存在错误链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大力度转载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发布本级政府工作动态,加强政策解读,完善办事指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作用,不断提升信息传播效果。同时,各区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做好保密管理,规范个人信息发布。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职责,对标监管考核要求,加强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压紧压实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将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如同一问题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相关部门要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三)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管理。各区各部门要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动态监管,精准掌握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办关停底 数,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管理,避免出现漏报、误报、瞒报等问题。
(四)开展“线上跟班学习”活动。为切实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水平,我办将开展“线上跟班学习”活动,每季度被通报的单位需安排1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参训人员在线接受一对一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结束学习。
(五)做好季度检查工作。各区要按照100%比例,每季度对本地政府网络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开设专栏集中展示检查结果,总结成果经验做法,推广优质精品账号。
对于此次通报问题,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并将整改问责情况及跟班学习人员名单于2022年4月20日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抽查发现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名单
2.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