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和《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1 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 31日,按照《考核指标》确定的检查标准,我办对全市正常运行的41个政府网站、9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责任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检查情况。发现19个责任栏目存在更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有1个;发现 4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存在8个更新问题,问题突出的单位有1个。
(二)40个政府网站(除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外)检查情况。共发现问题408个,问题突出的政府网站 5个,检查合格率为87.5%。
(三)97个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发现 2个政务新媒体存在突出问题,检查合格率为97.9%。
(四)办理网站纠错留言情况。2021 年10月10日—12月31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11条,网站主管单位均能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留言办结率为100%。
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部分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维护不到位。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需各单位共同维护的上级解读、图解政策、回应关切、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等责任栏目,仅有少数单位更新。部分由单一责任单位负责维护的栏目长期没有更新,如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栏目长期未更新,市交通港航局信息公开目录多个栏目未及时更新。
(二)个别政府网站管理不到位。“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栏目未及时更新、废止失效文件栏目为空白栏目、网站问题报告未及时整改反馈、征集调查栏目重复开设,该网站在海南省政府网站四季度检查中被全省通报批评;“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网站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5个未更新,已达到网站单项否决标准,市网站问题报告超期未反馈,未开设征集调查结果反馈栏目,解读文章未与政策文章做好站内互相关联跳转;“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多个动态要闻类栏目未及时更新、解读文章未与政策文章做好站内互相关联跳转、市网站问题报告超期未反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网站多个栏目更新不及时。
(三)部分政务新媒体保障不到位。部分发布类政务新媒体账号长期不更新,如“海口民政”微信公众号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栏目超过半年未更新;“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的资讯中心栏目超过两周未更新。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质量不高,基本以转发为主。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管单位要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不出现严重错误表述等底线问题。
(二)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分类明确规范,建立日常读网机制,针对更新不及时、栏目空白、错别字等反复出现的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对因整改不到位,连续两次被季度抽查通报的 政府网站,单位要约谈分管责任人,对连续两次被季度抽查通报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于2022年1月 31日前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2022年1月 20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党政网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抽查发现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和信息公开目录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名单
2.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