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将《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海府〔2009〕98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8 月10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决定 附件下载
海府〔2016〕12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决定将《海口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海府〔2009〕98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8 月10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