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府〔2007〕90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海府〔2018〕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府〔2007〕90号)。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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