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市政府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经2018年1月5日十六届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建省以来(1988至2016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撤销(合并),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2372件文件(包含涉密文件 5件,其中3件保密期满,自动解密,件按规定另行通知)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文件汇总表(2370件,2件密件另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 失效废止汇总(决定) (需下载查看)1.xls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