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的依据、条件和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自身言行。在接打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中,做到言语礼貌,举止文明,行为规范,服务热情,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解答群众疑难问题,不推诿扯皮,不刁难群众,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见”的现象,能当场解答和办理的决不推后,不能当场解答和办理的说明原因,明确答复时限,落实好首问负责制、社会承诺制,着力打造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形象。
(三)坚持勤政廉政,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娱乐活动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