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局(公司)机关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局(公司)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市局(公司)本部业务类、生产操作类在岗员工及所属县级局(营销部)全体在岗员工公开遴选机关管理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部门、岗位及名额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名额 |
1 |
党建工作科 |
综合管理员 |
1人 |
2 |
财务管理科 |
会计核算员、综合财务管理员 |
2人 |
3 |
法规科 |
执法监督管理员 |
1人 |
4 |
安全管理科 |
安全管理员 |
1人 |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坚持测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遴选范围、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遴选范围:市局(公司)本部业务类、生产操作类在岗员工及所属县级局(营销部)全体在岗员工。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行业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月31日);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其他条件
7.党建科遴选人员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
8.财务科遴选人员要求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财务、会计相关专业学历;
9.法规科遴选人员要求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优先录用条件
1.在海南省烟草行业工作期间,获得市局(公司)及以上优秀员工、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在全省烟草商业系统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对应岗位);
3.有在遴选岗位工作的经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存在干部任职及招聘回避情形的。
(六)其他
财务科所需人员,原则上不集中在一个单位(部门)遴选。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市局(公司)党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开遴选工作。
组 长:黄学文
副组长:陈春业
成 员:纪检监察科主要负责人,有遴选岗位的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公司)人事科,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成立面试考评组。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根据遴选工作要求,在市局(公司)办公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向市局(公司)人事科报名。报名人员要填写《参加公开遴选机关管理人员报名自荐表》并提交学历、学位、身份证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自愿报名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名单至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公布符合条件参加选拔推荐人员名单。
(四)选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分值分别为笔试50分、面试40、综合考评10分。笔试、面试、综合考评成绩为百分制折算分值。
(五)笔试、面试、综合考评及考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遴选人员进行笔试、面试、综合考评,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综合考评主要评价遴选人员平时日常表现及优先录用条件。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综合考评成绩(总分应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不列入拟选人员名单),综合考虑提出拟选人员名单,经市局(公司)党组讨论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六)结果公示。拟选人员名单在市局(公司)办公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办理借调手续;若有不良反映的,经查实不予办理借调手续,由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并报市局(公司)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七)办理借调手续。借调试用期为半年,其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均保留在原单位(部门),党组织关系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正式调动。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项。借调试用期间,若有不良反映的,经查实后退回原单位(部门)安排工作,并由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市局(公司)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