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大力推进行政职权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7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口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
一、 概述
2014年,海口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气象局的工作要求,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和规范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 领导重视,责任分工明确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和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台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二) 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及培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行政职权公开、12345服务热线等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一)公开类别。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天气预报、气象监测、防灾减灾、办事指南、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资金信息、行政许可、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公开形式
1.网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海口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气象微博微信、气象电子显示屏等公开各类信息。
2.公开栏。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将有关信息对外公开。
3.新闻媒体。通过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台、海口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海口气象现代化建设及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
4.其它公开形式。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科技活动月等专题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乡村等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通过手机短信、气象电子显示屏、气象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三)公开数量。2014年,通过海口市气象局网站和海口市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5条,包括公开行政职权数1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服务1项,行政处罚11项;回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数5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条;公共服务信息数949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动态5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天气预报信息888条。此外,发布气象预警信号117次,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决策短信170多次约80多万条。
三、大力推进行政职权信息公开工作
为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行政职权目录工作有关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完成本行政机关履行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服务三大项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其中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有3项,其他行政服务事项1项,行政处罚11项共80个子项。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海口市气象局未收到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海口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海口市气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气象工作,特别是常规气象信息、灾害性天气预警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看,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需进一步拓展等。2015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