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口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
一、 概述
2009年,海口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海口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海口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在海口市气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海口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章、事业发展规划、灾害预警信息、行政许可规定、工作动态等。2009年,海口市气象局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9条,其中天气预报信息730条,灾害预警信息100多条,工作动态信息24条;通过海口政务门户网站公开单位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计划规划等信息150多条,其中机构职能12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7条,计划规划1条,人事任免1条、气象科普知识69条等;通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农村村委会、中小学校和中小水库负责人及三防人员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0000多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009年以来,海口市气象局网站进一步优化了“政务公开”专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海口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
⒉新闻媒体。通过海口晚报、海口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气象信息。在一般天气条件下,海口电视台每天20:00时播放一次,海口广播电台分别于每天6:00、12:00、18:00、24:00时播报,《海口晚报》每天在固定版面刊登一次;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天气预报除了固定时间点的播出外,广播、电视台还根据气象变化和需要,及时地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时间分别为9:00、15:00、21:00。
⒊其它公开方式。利用“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防雷科技活动月等专题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乡村等开展气象科普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科普宣传材料,并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海口市气象局未收到书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海口市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海口市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海口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2010年,海口市气象局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快推进气象灾害电子显示屏建设,进一步拓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员和政务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
二○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