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2年在7省试点开展暴雨预警信号调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2023年2月21日,中国气象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号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此项工作向全国推广。各地暴雨预警信号将紧密结合本地天气气候特点、对接地方相关法规和应急预案进行调整,推进实现属地化发布,进一步做到预警信号“早”与“准”科学衔接。
2022年,中国气象局在辽宁、浙江、安徽、湖南、广东、四川和陕西等7省分别选取两个或以上县(市、区)试点开展暴雨预警信号调整发布工作。各试点根据本地实际开展调研,调整“不合身”的预警标准。经过调整,1小时雨强纳入预警标准之中,山区、非山区暴雨灾害风险区别得以充分体现,多地新增雷雨(暴)大风预警信号。各试点预警信号精准性、规范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阶段性成效明显,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赢得先机。
2023年,7个试点省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基于新标准的暴雨预警信号属地化发布工作,持续对接气象灾害防御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应急预案,加强工作经验总结,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将借鉴试点省经验,在2022年调整工作基础上,充分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涉灾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气候背景分区的暴雨预警信号级别、阈值、防御指南、发布用语等修订工作,并选择相关工作条件较为成熟的两个以上县(市、区)开展基于新标准的暴雨预警信号属地化发布,推动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
在预警信号调整的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还将同步开展预警信号有效性评价工作,通过监督考核提升预警信号发布有效性,在保证预警信号准确率的同时,为应急避险抢出更多时间。
相关附件:
- 中国气象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号调整工作.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