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气象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气象活动,指导、监督各类气象活动;负责气象资料共享的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
(三)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气象设备计量检查;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防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调查鉴定、隐患整治督查、防御科普宣传、防御技术培训和指导、防雷减灾管理事中事后监督等工作;
(五)负责参与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公共气象服务,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管理气象信息传播;
(六)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预报等专项预报;
(八)负责制订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作业;负责组织雷电灾害防御及升放气球管理工作;
(九)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知识,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源意识;开展气象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
(十)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地址:琼州大道23号 邮编:571100
负责人:侯伟
电话(传真):0898-65873961
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全局性会议计划管理和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气象科普的管理、组织协调;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人事、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综合档案、信访、安全生产、外事、办公自动化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局国有资产、财务、统计、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现金收支、票据、开户银行对账工作;负责气象法规拟定及监督实施、规范性文件法核、施放气球管理、防雷减灾管理、气象标准化管理等工作;负责气象法制事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单位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气象行政审批及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承担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责。
(二)业务科
地址:琼州大道23号 邮编:571100
负责人:李志琦
电话(传真):0898-65855166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综合气象观测业务、气象站网、天气预报、公益服务、信息网络、气候及气象资料、气象装备、气象现代化建设等气象业务的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统一发布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服务联防;负责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责。
(三)党建办公室
地址:琼州大道23号 邮编:571100
负责人:徐家大
电话(传真):0898-65875856
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市局机关党建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推进气象部门党的建设;承办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具体工作;协助市局党组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承担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