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气规发〔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已经海南省气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2017年6月19日海南省气象局印发的《海南省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气减发〔2017〕3号)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
2024年6月18日
海南省气象局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气象信息服务发展,规范本省气象信息服务市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是指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利用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开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信息服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营业执照注册在本省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由省气象主管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省开展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应按照气象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 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之日起三个月内,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department)自行注册申请备案。
第五条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办理备案应提交《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二)主要技术人员信息;
(三)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四)承诺信息。
备案单位应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材料不全的,省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当场告知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备案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七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在完成备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备案单位信息在省气象主管机构官网公示,并将备案单位信息报送中国气象局。
第八条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公示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人;
(二)单位注册地、注册资金;
(三)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气象信息服务方式和范围;
(五)备案号、备案时间。
第九条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在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的渠道主页显著位置标注备案编号。
第十条 已备案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三个月内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报备更新信息。
第十一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本省的气象信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对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管。
第十二条 省气象主管机构加强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逾期未备案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等情形的,由省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逾期改正不到位的撤销其备案公示,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单位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照《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2017年6月19日海南省气象局印发的《海南省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气减发〔2017〕3号)同时废止。
附表
海南省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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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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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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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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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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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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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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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请选择:□国有□私营□股份 □集体 □事业单位□有限责任公司□全民所有制□其他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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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的相关行业协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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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信息服务方式和范围说明 |
请选择:□电视 □广播 □报纸 □声讯电话 □传真 □显示屏 □大喇叭 □网络 □手机客户端 □邮件 □短信□微信新媒体(□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微信公众号) 其他(请具体说明): 气象信息服务范围: | |||||||
主要技术人员信息 |
姓名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专业 |
技术职称 | ||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承诺 |
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保证使用合法渠道获得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产品,并建立了完备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开展气象信息服务。 二、我单位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我单位遵守气象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不从事违法气象活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