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2015年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队已按海口市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和队公告栏公示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等资金信息,做好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业务涉及的资金信息都已按要求公开,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及举借债务等情况未有涉及暂无相关资料。今年以来,我队在门户网站公布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5年度第1季度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第2季度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第3季度经费支出情况》等相关资金信息。
(二) 其他说明
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队根据开展业务职能的实际情况,仅涉及资金信息公开内容,对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未有涉及。
二、 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 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在主动公开信息方面,为了方便群众了解和获取信息,我队通过多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通过信息化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二是通过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和函、人工答复等;三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供查询服务,受理投诉、咨询申请服务;四是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体途径进行发布。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始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尽最大限度地把统计法律法规、调查成果和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为确保规范程序,保密到位,我队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作政府信息时注明公开、不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脱密后公开等属性,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前一一进行保密审查,每月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检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工作,今年我队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都做了部分调整,我队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化都及时做好了动态更新。
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各职能处室进行查阅。我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截至目前,我队通过门户网站和媒体等平台共发布统计调查重要信息56条;发布调查分析报告28篇,编制并发布《海口调查资料》4期,发布统计调查数据61条,发布工作动态112条。同时,我队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海口调查》和《海口调查资料内参》等资料,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各个时期的调查数据和分析报告,政务信息工作在市直和中直驻琼单位保持前茅。每季度在下月10日前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信息公开文件,全年共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255条,主动公开公文通过公文直通车实时公开,随时可供查询,公开公文数量超过全部公文数量55%以上。
(二)加大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回应力度
我队在门户网站设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等栏目,通过邮箱、电话、来函等信息公开流程完善热点回应栏目建设,健全政务舆情搜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今年我队向全市500多户城乡记账户推行电子记账工作,我队精心制作宣传视频,生动形象地展现电子记账的特点与优势,很好地解读了关于电子记账业务的规范和操作细则,收到良好成效;今年我队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均根据工作进展在门户网站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并就社会广泛关注的城乡居民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畜禽监测等调查数据和分析报告、重要信息及时予以发布,通过文字描述与图表辅助展示,力求表达准确,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为查询提供便捷的方式。
(二)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
面向城乡记账户推行电子记账,运用移动设备等载体,购置并开通对外服务器,使用电子记账管理平台与全市记账户开展沟通与联系,发布调查相关信息,为住户样本家庭汇总收支情况详细图表,提供健康和理财建议。通过短信平台与样本企业开展业务联系,发布信息,即时传递。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自动衔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我队运用综合处宣传职能、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调查数据的发布与宣传工作,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三、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我队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台账,将接受理情况和办理情况、申请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记录在案,依法依规按法定时限以答复书规范格式做好答复工作,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一) 受理申请公开形式
主要包括当面申请、书面申请(信函、传真)、网上申请(含电子邮件)、其他等形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电话。
(二)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队受理书面申请一件,当面申请两件,均已经按时回复。
我队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申请内容、答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 完善制度机制
根据工作的变化,我队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并不断细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条目,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整理报送工作,做到每个月及时整理、及时公开。对照《条例》要求,我队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自查,并将查出的问题予以整改,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对内容缺失或是更新不及时的均及时做出调整,我队今年承接了各类专项调查如海口贫困村农民收入调查、农民工市民化动态监测调查、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状况调查等,广泛收集民意,了解民情,以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呈现,为相关部门查询数据提供资源和基础,为党委和政府改善民生提供政策依据。为不断改进公开工作,我队建立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强化监督职责,全年未接收举报事项。
五、 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我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调查业务紧密结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高度重视,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做到信息公开化、公正化和透明化。成立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队长林志岩担任组长,纪检组长陈启扬、副队长王蕙、黄昌涛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黄钟雄、雷蕾、王方圆、朱晨娇担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技术保障和维护、信息内容更新等工作。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本队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成立报市信息中心备案。
对信息公开的管理方面,我队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业务处室积极参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通过召开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训会和机关保密工作会议,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处理能力。时刻关注公开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全队干部职工讲解公文处理流程与写作规范,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7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