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岗位1:财务辅助岗,共1人。主要职责:协助完成财务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岗位2:调查业务岗,共2人。主要职责:根据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和调查业务工作规范的规定采集处理数据,按规定及时审核和上报调查资料,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人员开展基层基础数据核实、执法检查等工作,结合调查工作,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向调查队反映与统计调查工作有关的重要情况,按时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二)工作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7栋北三楼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统计调查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二)本单位提供工作午餐,住宿自理,能适应各种统计调查工作环境。
(三)具体岗位要求:
岗位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
岗位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沟通协作、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处理。
(四)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下午16: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724261。
电子邮箱:zhangyi2@haikou.gov.cn
(三)报名方式:
主要以网上报名为主,请报名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zhangyi2@haikou.gov.cn),由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办公室受理。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2.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者可提供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五、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一)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五)体检:由用工单位参照入职体检要求办理。
六、合同期限及待遇
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月工资执行我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
2021年5月3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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