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卫生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深不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打造实力、健康、廉洁、文明、和谐卫生,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有效、安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局现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转变作风,热情服务。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做到讲文明、讲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和来访人员,及时解答各种咨询,不允许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向社会公开领导分工,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其他卫生项目办理过程的相关内容;卫生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权限。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有关手续、证件、证明等材料,不人为增加办证程序;严格清理收费项目,不巧立名目乱收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公开、公正执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和乱处罚行为。
四、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根据审批项目分类制定办理流程或服务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规定各种证件的办结时限,通过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公开重点项目办结时限,并保证在办结时限内完成办证工作。
五、落实便民减负措施,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一是实行医疗服务质量巡查制,定期检查各科室服务情况。二是设立义务导医,解答患者咨询,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帮助。三是实行常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一日(周)清单”、卫生相关信息公示制,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消费。
六、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及风险岗位廉能制度,禁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做到廉洁从政、执法为民,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898—6870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