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现解读如下:
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宁吉喆局长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监督意见》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统计保障。
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中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监督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统计监督的五大任务:一是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三是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四是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五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监督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从更加具体层面,《监督意见》明确提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统计监督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统计监督。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国家统计局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计系统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刀刃向内从严整肃统计行风,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统计机构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对全国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多发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地方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系统在统计执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三是积极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做好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力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掌握的情况和数据清楚准确。积极开展统计监督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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