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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统计局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09-28 14:41 来源:新华社   阅读次数: 【字体:  打印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 

     项目名称: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项目单位:      海口市统计局                  

     主管部门:      海口市统计局                    

     评价时间: 201611日至20161231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口市统计局

               上报时间:2017915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海口市统计局

主管部门

海口市统计局

 

项目负责人

王善来

联系电话

68722190

 

地址

海口市长滨路第二办公区5号楼2

邮编

570135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2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60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5

省财政

5

0.48

 

 
 

市县财政

160

市县财政

160

160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评价等次

 

三、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项目评分

签 字

 

陈文海

副局长

海口市统计局

100

 

 

李云中

副调研员

海口市统计局

100

 

 

唐甸德

处长

海口市统计局

100

 

 

吴隽

数据管理中心主任

海口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海口市统计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发〔20155 号), 设置海口市统计局,为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普法工作,承办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劳动工资、科技、

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

收集、整理、汇总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城乡居民收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企业景气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牵头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整理、汇总并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负责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

   9、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

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10、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

库系统。

    11、负责制定《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和监测统计数据,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数据库;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指导各区开展统计工作。

    14、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的要求, 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各个方面,参与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整个农业普查工作分三年时间(2016-2018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6年)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阶段。(2017年)普查登记,专项编码,数据处理、审核、录入、汇总,质量抽查等。

第三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8年)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阶段。(2017年)普查登记,专项编码,数据处理、审核、录入、汇总,质量抽查等。

第三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18年)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6年海口市财政公共投入资金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用于第三次农业普业。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资金全部使用于普查。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查清我市行政区域农业、农业、家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为切实掌握工作进度,做到动态跟踪,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要求各区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工作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行程进行上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工作阶段会先做前期试点。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项目完成质量。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5. 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资金支出后的项目实际状况与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如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指标)进行比,逐指标具体分析完成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主要对未完成2016年度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分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比如当年未完工项目后续工作计划等。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决策程序

5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分配结果

6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管理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产出质量

4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产出时效

3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产出成本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项目效果

40

经济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社会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环境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总分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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