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海口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统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单位概况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海口市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20〕7号),核定我局行政编制25名。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和设计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处、工业和能源科、社会科技和商贸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农村经济科
下属机构:海口市统计普查中心、海口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机构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统计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三)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五)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审批各区、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市直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各区、市直各部门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市统计普法以及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执法工作;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配合省统计督察工作。
(九)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审核、监控和评估重要统计数据。
(十)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指导各区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海口市长滨路东四街市政府5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0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986872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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