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漠视统计法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2023年6月,海口市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对某房地产企业(A公司)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指标:本年完成投资)。经检查企业、查验项目现场、询问各方面有关人员,发现该公司存在统计违法问题,现将该案件情况通报,以引起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视,自觉守法、依法统计,如实报送数据。
一、案件情况
经查实,A公司的01项目投资数据报送中,2022年1-12月本年完成投资额漏报180万元。2023年1-5月虚报205万元。该项目把2022年开支的180万元费用放到2023年填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经了解,企业有关领导及统计相关人员对统计数据上报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重视、不认真,不清楚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后果,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凭证真实报数。
二、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海口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3年8月,海口市统计局给予A公司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警示
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单位)要从上述统计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共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海口市统计局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欢迎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举报统计违法行为。
海口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电话:0898-68715791;举报邮箱:hkstjj@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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