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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90-6/2020-05596 分类: 财政公开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0-05-05
名  称: 2019年海口市统计局四经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文日期: 2020-05-05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2019年海口市统计局四经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项目单位:      海口市统计局                  

     主管部门:      海口市统计局                    

     评价时间: 201911日至20191231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口市统计局

               上报时间:202055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海口市统计局

主管部门

海口市统计局

 

项目负责人

王善来

联系电话

68722190

 

地址

海口市长滨路第二办公区5号楼2

邮编

570135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

(万元)

10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000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100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0

省财政

0

0

 

 

 

市县财政

0

市县财政

0

0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4

 

产出时效

3

3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8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100

 

评价等次

 

三、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项目评分

签 字

 

王善来

局长

海口市统计局

100

 

 

林家雄

调研员

海口市统计局

100

 

 

陈文海

副局长

海口市统计局

100

 

 

谢式金

总统计师

海口市统计局

100

 

 

李蕊

副调研员

海口市统计局

100

 

 

祖恩普

副调研员

海口市统计局

100

 

 

李云中

副调研员

海口市统计局

100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海口市统计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统计局行政编制26名(含1名工勤人员),实有30人(含1名工勤人员),内设8个处室:办公室、法规和设计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统计处、工业交通统计处、社会科技和商贸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农村经济统计处。

海口市统计局有三个下属单位:海口市统计普查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海口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发〔20155 号), 设置海口市统计局,为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计工作的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根据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与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调查方案;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统计普法工作,承办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承担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察、旅游、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劳动工资、科技、

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

收集、整理、汇总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价格、城乡居民收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企业景气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牵头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整理、汇总并提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省统计局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负责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协调各部门统计资料的公布。

   9、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

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10、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

库系统。

    11、负责制定《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分析和监测统计数据,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数据库;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3指导各区开展统计工作。

14、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的要求, 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整个经济普查工作分三年时间(2018-2020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

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制订和部署普查方案,完成人员选调与培训等。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抽查阶段(2019年)

普查登记,专项编码,数据处理、审核、录入、汇总,质量抽查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等。

第三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0年)

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第三阶段: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0年)

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019年预算1000万元,项目资金在当年已由财政分别下达到本部门230万元及四个区统计局770万元(预留四个区主要“两员”劳务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按计划使用资金1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19年,我部门积极探索完善项目管理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和项目管理体系。保证了专项统计业务的有效运行,确保各项目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化资金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保证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全部使用于普查。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查清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我单位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按时间点作好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对全市指导员及普查员的劳务费作好安排,不拖欠,并提供人身安全保险等基础保障,确保了经济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为切实掌握工作进度,做到动态跟踪,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要求各区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工作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行程进行上报。项目业务由业务处室组织实施,资金支出由办公室统筹办理,不以任何理由虚列、截留、挤占、挪用,也不超标准开支,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各工作阶段安排完成普查各项工作。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按计划使用资金100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支付。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根据项目运行方案,实施严格的项目管理。截止201912月底项目按第二阶段的安排已经全部完成,项目经费已拨付1000万元,结余24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根据项目运行方案,细化任务,合理安排配置资源,建立项目控制管理机制,规避项目风险,确保了整个项目的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顺利完成了法人单位58378家,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70759人;个体单位93348家,个体户从业人员222374人的普查登记。每个项目的实施,做到早计划、早安排,较好实现项目管理和经费支出预期。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该项目实施加强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保障了各项指导政策落到实处、加强了财务内部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质量预算执行进度;保障了普查指导员及调查员劳务补助的落实和各项资金有效使用,极大地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一阶段完成后,坚持效率与效益综合分析,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措施,完成资料开发阶段,发挥最大效果。

5. 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与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对比完成100%,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普查方式,创新推动统计工作全面发展,为更高效力完成经济普查工作贡献力量。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9年度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已经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我单位牵头组织的各级普查办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总自评分100分,评分等次为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支出过度不均衡,有待优化。

(二)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比如当年未完工项目后续工作计划等

    无。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决策程序

5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分配结果

6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到位时效

2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管理制度

9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产出质量

4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产出时效

3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产出成本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项目效果

40

经济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社会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环境效益

8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总分

100

 

100

 

100

 

 

 


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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