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 年)》工作要求,我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海口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为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现将该方案公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 12 号文件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立足民生补齐短板, 改善人居环境,落实责任、攻坚克难,系统谋划、建管并重,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政策引导、强化机制的基本原则,将 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加快补齐我市城 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全面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 实现海口市城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收集、全处 理的工作目标,提升和优化城区污水处理效能,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发〔20196号)和《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实施方案(20192021年)》(琼水城水〔2019173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全市城市(含镇域)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2020年前)。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实现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三年增长10个百分点且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50%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管网排查并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二)全面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改造;

(三)全面推进城区污水配套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五)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六)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七)健全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管体系;

(八)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

(九)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

(十)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调度;

(十一)健全污水管网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市政管理局、 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及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市住建局、市市政管理局积极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 金支持。市财政局要整合国家、省级及市级专项资金,对本 方案涉及的项目任务给予重点支持。

(三)完善建设工程保障。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乡规划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 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五、公示的必要性

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借助网站、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媒介,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向水体丢垃圾,不私搭乱接管网。加强社会监督,有计划地向公众开放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利用1234512369等热线,鼓励群众对私搭乱接、违法排污行为等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海口市 2021

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加强我市水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69号)和《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水务系统<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琼水政监〔2021167号)及《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海口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海安委办〔202184号)要求。结合我市水务工作实际,制定海口市 2021 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大力弘扬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安全文化在全市水务行业普及,严格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杜绝水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程守学(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卫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军博(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保(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陈挺雄(安全质量监督科科长)

周运芳(局办公室副主任)

翁克宁(排水管理科科长)

徐 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

谭小茹(河湖管理科科长)

庞大安(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科科长)

蔡 智(水资源和供水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祁建华(规划计划综合科科长)

陈庆丰(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陈 标(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罗海裕(市供水污水技术中心三级调研员)

黎 军(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主任)

司海龙(市永庄水库管理所所长)

冼心礼(市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管理处 主任)

林华生(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黄焕文(市松涛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主任)

陈亚明(秀英区水务局副局长)

斌(龙华区水务局局长)

树(琼山区水务局局长)

汪晓懂(美兰区水务局局长)

海口市 2021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海口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机关安全质量监督科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配合做好此次活动的协调、监督和落实工作。各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对本单位的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组织领导和部署。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与省2021年水务“安全生产月”时间( 61日至630日)同步开展,系列活动至 2021 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6165日)

   局属各单位和各区水务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各项制度营造氛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二)教育宣传阶段(66611日)

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水务“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水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场宣教培训等活动。

(三)全面整治阶段(612日至620日)

各单位要把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与水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危化品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 ,市水务局将进行随机检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四)整改提高阶段(621630日)

发动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涉水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人员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整治措施和重点内容

针对我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

展水务“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水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场宣教培训活动、“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竞赛、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水利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文化宣传咨询等各项主题宣教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参加水利部“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方案见附件2)。局主要负责人就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谈体会,就落实改革发展工作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谈体会,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

 2、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重点水务工程和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对口宣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

3、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及专题报告,研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式方法,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二)开展水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组织观看水利安全生产警示系列片和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检查现场教学培训教育片,指导水务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等。各单位要结合海口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同时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张贴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三)开展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

治理活动。

各单位要组织管辖在建水务工程、水务PPP项目运营维护和水务生产经营等单位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让水务行业职工群众全面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动员系统内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涉水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将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推动在建水务工程、水务PPP项目运营维护和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四)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 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督促在建水务工程、水务PPP项目运营维护和水务生产经营等单位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水务“安全生产月”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把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与水务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危化品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海南省水务厅将于 6 月中旬组织开展全省水务“安全生产月”综合大检查,市水务局将进行随机检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2.在汛前检查和去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3.水务建筑施工(深基坑、高边坡、高排架)安全专项治理情况;4.水务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5.水务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6.江、河、湖、库、渠道等中、高风险防溺水区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情况;7.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填报情况。

(六)组织参加水利部开展的 2021 年水利“安全生产月”竞赛活动。

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方案见附件4)。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统一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把提高水务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生产经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

各单位要把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 2021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务求抓出实效。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意识,广泛动员水务一线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

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

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

流本单位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 型。请各单位于610日和630日前分别将 2021 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联络员信息(附件6)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局安监科。

联 系 人:梁振轩

联系电话:68724702

邮 箱 :hkswjajk@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宣教产品征订工作的通知

2.“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活动方案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选展示活动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6.“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7、“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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