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7:00时前,被询价的单位就承担2022-2023年度海口市新埠岛、海甸岛、滨海段及南渡江河口段防洪(潮)工程及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向我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注: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承担单位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财务决算审核费用不超过3000元,报价采用实际报价,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且不可撤回。
三、资格要求:①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经营范围从事会计事务所业务。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承担2022-2023年度海口市新埠岛、海甸岛、滨海段及南渡江河口段防洪(潮)工程及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按相关要求提供财务决算报告,时间不超过20天。
五、资金来源:经费从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部门预算中按合同支付。
六、遴选办法:以被询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算术平均值为遴选基准价[如果被询价单位超过4家(不含)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值],被询价单位的有效报价Ai与遴选基准价的差值绝对值最小者min为中选单位。若差值的绝对值相等时,则有效报价低于遴选基准价者为中选单位;若差值的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相同时,则由询价单位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具体计算如下所示:
遴选基准价=;[如果被询价单位超过4家(不含)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取平均值]
差值i=|Ai-|,min者为中选者;
若=(i≠j),则有效报价低于基准价者为;
若=(i≠j)且i=j(i≠j),则随机抽取确定中选者。
七、如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报价文件达不到三家,将重新进行询价。
八、收到报价文件后,现场开封报价文件,填写《服务采购询价汇总表》,由开封人员、监督人员、记录人员签名确认,按照遴选办法确定中选单位。
九、最终结果将在海口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十、其它相关要求:中选人无故放弃中标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询价人将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列入海南省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联系人:汤工,电话:66258676,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四西路22号,邮政编码:570208。
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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