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主持召开水利部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水法、防洪法修改草案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王宝恩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水法、防洪法是保障我国水安全的基本法。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治水成功经验转化为水利法律条款,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确保水利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为解决治水的历史遗留问题、现在仍面临的问题和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支持。要坚持目标导向,锚定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贯彻落实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着力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聚焦两部法律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为修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要坚持依法立法,遵循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修改工作,做好与有关法律的衔接,形成上下协同、功能互补、协调配套、有机统一的水利法律体系。


作者:李发鹏 李新月    责编: 菅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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