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我局认真对照《海口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部署落实相关整改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68.加快推进内河(湖)水体整治工程,全面加强雨污分流基础设施建设及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2018 年底前海甸溪和龙昆沟水质达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完成销号工作。
二、106.加大超标排污口的处罚和整治力度。对超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分门别类开展清理整治,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排污口进行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活源的排放口、排污沟、排污渠进行全面登记;制定印发《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规划》,全面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后,市政排水管道设施及其附属市政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除外)的建设、管理、改造、养护、维修等工作由市政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相关职责不在我局,故此项整改工作不涉及我局。
三、108.按照《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督促各市县政府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加快推进沿海市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要求,海口市启动涉及沿海市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项目为白沙门(一期)白沙门、(二期)、长流三座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以及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目前三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均已完工。
四、109.根据督查组提供的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基础信息,2020年12月底前对质不达到保护目标的入海河流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 类及以上水质。
整改落实情况:海口市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1期)已明确我市21条入海河流,市水务局只牵头负责督促并指导各区政府具体推进实施已纳入《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福创溪、五源河、秀英沟、电力沟、龙昆沟、板桥溪、白沙河、海甸五西路明沟、海甸溪、美舍河等10条入海河流整治工作,其它11条由市环境局牵头治理。目前除福创溪外,其他9条入海河流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根据2019年12月份市环境局监测数据,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板桥溪已消除黑臭,纳入省考核的8条入海河流除秀英沟无水外,五源河、电力沟、龙昆沟、白沙河、海甸五西路明沟、海甸溪、美舍河全部达标。福创溪正在整治中。
五、111.2018年3月底前,出台《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将水体严重污染或不稳定达到水质保护目标的入海河流列入治理范围,开展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入海河流全面达到阶段性整治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海口市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1期)已明确我市21条入海河流,市水务局只牵头负责督促并指导各区政府具体推进实施已纳入《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福创溪、五源河、秀英沟、电力沟、龙昆沟、板桥溪、白沙河、海甸五西路明沟、海甸溪、美舍河等10条入海河流整治工作,其它11条由市环境局牵头治理。目前除福创溪外,其他9条入海河流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根据2019年12月份市环境局监测数据,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板桥溪已消除黑臭,纳入省考核的8条入海河流除秀英沟无水外,五源河、电力沟、龙昆沟、白沙河、海甸五西路明沟、海甸溪、美舍河全部达标。福创溪正在整治中。 (此页无正文)
海口市水务局
2020年4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黎莹莹,联系电话:68643863)
海口市水务局关于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