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水务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8年水务目标任务,突出抓好水体治理、水网水系规划、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持续夯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供排水、农村安全饮水、三防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抢抓机遇,科学规划水系布局

修改完善《海口市城镇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组织编制《海口市“十三五” 整体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实施方案》。以“以水定城”为思路,依托江东新区水系发达的优势,组织编制《江东新区水安全保障规划》。启动《海口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 和《海口市灌区计量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及《海口市镇域供水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生态优先,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

    1.坚持以点带面,推进水体治理。继续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的技术路径,重点治理纳入国家黑臭水体督察考核范围的19条21处河流,以美舍河、东西湖、大同沟、鸭尾溪为示范开展水生态治理,继而全面推动全市城镇内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全市373个水体“四级”河长实现全覆盖,纳入国家考核的21条黑臭水体中,除了一条正在治理,拟12月下旬组织考核验收外,其余20条已经国家环保部、住建部认定为消除黑臭。11月19日,海口市水环境治理被国务院列入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彰。环保部把美舍河、鸭尾溪、大同沟等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荐。

    2.治理中小河流,畅通河湖水系。实施海口市永庄水库-秀英沟连通工程、海口市松涛黄竹分干渠-羊山水库连通工程海口市美兰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工程南洋河、演丰河、罗雅河项目,有效提河道行洪能力,促进河道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专项整治,规范水体监管

1.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非法采砂治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搭建打击非法采砂专班,形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动及公安、国土、水务、环保等多部门合理合力,在原有《海口市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增加“1+3”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今年8月16新华全媒视点以题为《小作坊“游击”盗采、查处窝点“死灰复燃”,海南非法采砂缘何难止》报道了海南非法采砂情况,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11月底,我市开展重点非法采砂河段巡查或执法出动巡查或执法共6443次,出动执法人员共17562多人次,其中联合执法208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980人次,共查处各类涉嫌非法运砂车辆及装载设备872辆,查扣非法采砂船只12艘,捣毁装载机50辆,捣毁运输车147辆,捣毁吊销取缔采砂抽砂平台61个,捣毁洗砂设备2台、捣毁过滤网1个、查处超限车90 辆,查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200辆,劝返超限车100多辆。清理屯砂点河砂量9900立方米用于河道岸坡的平整修复,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12345河长监控平台非法采砂投诉比例大幅降低,打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加强采砂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保督察、砂场曝光问题等问题的整改,加强行业监管,严格管控好“开采、堆放、运输、销售、使用”五个关键环节,推行各行业源头治理。利用镇、村(居)级河长最前沿的工作便利,加大巡河工作力度,形成全民监督、全面布控的大格局。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平台作用,运用“海口市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河长+检察+公安+水政+媒体”的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情况报送、执法处置、媒体曝光、快速受理及从快查处工作效率。为满足河砂供需,制定《海口市南渡江疏浚和河砂处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合法开采机制,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科学设合法砂场,保障重点项目用砂,满足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同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截至10月底,南渡江疏浚整治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

3.全面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大巡察督办力度

开展市级水体“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工作基础。印发出台《海口市河长巡查制度》各级河长开展常态化巡查。通过加强“河湖长智慧平台”建设,32个成员单位的部门联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部水体实现一“屏”尽览,在全省率先完成安装使用河湖长巡河APP,实现电子化管理。

(四)扎实作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升级。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推进工作,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效益。实施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二期、长流污水处理厂、龙塘和云龙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启动建设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镇域污水处理设施,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目前正建设江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启动丁村、镇域等污水处理厂以及白沙门一期等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启动海甸岛片区,美舍河流域范围雨污分流试点工作。

    2.实施供水工程建设,保障供水安全。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推进永庄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江东净水厂工程;编制海口市镇域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海口市东山镇供水改造工程等工程建设方案;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改造。省重点水利项目南渡江引水工程截至11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320904.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62105万元的88.62%。

    3.开展排水工程建设,缓解城市内涝。实施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应急排水项目、长滨路东侧片区式金村一沟、长丰一支沟、新开河、长丰二支沟、美涯连通渠应急排水工程,有效解决机场二期扩建区域、西海岸长滨路在汛期的积水问题,保障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4.完善防洪潮堤及排涝工程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完成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新坡至东山段防洪工程、南渡江左岸片区农田排涝工程、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龙泉至新坡段防洪工程(一期)、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新坡段防洪工程、海口市桂林洋防潮堤加固工程和海口市北港防潮堤工程等工程建设,加紧推进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龙泉至新坡段防洪工程(二期)、南渡江海口市综合治理龙塘至龙泉段防洪工程、海口市三江农场防潮堤综合治理工程。

    5.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一步推进海口市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共建设330座分散式供水工程,1座市政集中式供水工程,涉及不安全饮水村庄353个,受益总人口为171327人(其中饮水不安全人口141206人,涉及贫困户532户,贫困人口2308人)。目前,全市共完成工程总进度的98%。

    (五)落实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2017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在省水务厅通报中被评为优秀。

    二是加强水质监测。截至11月底,共外出采样1003次,采集(送检)水样2854个,取得有效数据33696个,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管网水综合合格率99.7%,供水水质安全得到保证。

    三是提高供排水工作效率。原水供应总量10097.5万立方米,自来水供水总量为9575.69万立方米;共提升输送污水28257万立方米,输送清水11421万立方米,雨天提升排涝1109万立方米,清理栅渣垃圾1389立方米;完成征收污水处理费1.6亿元海口市永庄水库管理所从松涛水库补水3193万立方米,向永庄水厂供水4230万立方米。松涛灌区海口水利工程管理处完成供补水量8166万立方米,确保灌区农业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正常。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管理处实现农业灌溉用水1100万立方,共完成发电量1402万度。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水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和百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执法和监督,全面开展各个重要时间段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在海南省水务厅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被评为A级。为了加强生产建设的监管,我局实施了海口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建设,预计2018年内完成。

五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共办理联合验收办件43件,历史遗留项目办件16件。新核发取水许可证1个,延续取水许可3个,征收水资源费452万元,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批17个,封闭自备井13口。完成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26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57宗,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54万元。

    六是扎实做好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共受理办件407件,其中投诉类272件,咨询类13件,建议类39件,紧急类83件;美舍河工程项目类292件,供水水质类20件,私自打井类9件,工程项目类50件,其他36件。逾期办件0件,办结率为100%。

(五)完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海口市小型水库防浪(护)墙工程项目建设,对辖区内93宗水库防浪(护)墙实施改造及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水库防洪保安能力。启动风圯水库副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和海口市11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建设二是实施14个乡镇18总项目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进度的94%,预计今年11月底可全部完工。三是对海口市岭后水库进行防渗加固处理,为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目前已完成投资1373.6万元,完成总进度的80%预计11月底前将完成主体工程。四是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确定试点灌区和面积,加快推进试点灌区供水计量设施建设,落实改革建设资金组建试点灌区农业用水协会组织编制灌区计量配套设施建设规划。目前,我局正在起草《海口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出台后将有效规范和指导我市水权交易工作。五是制定海口市201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不断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该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整治、水库山塘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及高效节水灌溉、维修农田水利设施及前期费用等工程事项55宗。目前已将投资计划下发各区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及相关业主单位正在按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并要求在2019年春节前完成建设任务。六是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桂林洋田洋、南洋田洋(已申请修改为新埠田洋)、兑水园田洋、乐来田洋、大尼坡田洋、昌西田洋、昌头田洋、琼星田洋、美仁坡田洋、新坡田洋等10个高标准田洋的整治任务。

(六)防御为主,落实三防工作措施

确保安全度汛,市三防办扎实开展汛前准备工作,及时修《海口市防御强台风应急总预案》《海口市防风防洪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召开全市三防工作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组织市级应急演练2次,193人参加演练,组织水库责任人培训,共280人参加;安排资金127万元购买防汛物资;开展全市汛前安全大检查,派出工作组检查12次,隐患排查25次,下发隐患排查整改通知8次;3月27日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珠江委主任束庆鹏带领国家防总防汛抗旱防台风检查组检查以及4月17日省防总第一检查组检查时,对于海口市扎实开展汛前准备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截至11月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共组织召开防风工作会议18次,启动《海口市防风防洪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6次, Ⅲ级应急响应4次,有效地抗击了“艾云尼”“山神”“贝碧嘉”“百里嘉”“山竹”“玉兔”“桃芝”“天兔”等8个台风、1个热带低压、2场强降雨以及4月上旬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的轻到中度气象干旱,实现了全市无一水库工程出险、无一防汛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取得了今年防汛防风抗旱工作的阶段性胜利。

(七)发挥行业优势,助力脱贫攻坚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脱贫攻坚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水务行业优势,加大帮扶力度,调动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积极性,注重帮扶成效,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整合全局帮扶力量,形成精准帮扶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和结对帮扶工作。3月份完成帮扶点龙塘镇潭口村委会大宾村饮水改造工程建设并发挥效益;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项目,解决18个镇379个村庄,139832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共落实帮扶资金32994元(其中帮助解决危房改造及修缮厕所材料13650,打造宣传氛围6500元,慰问金(品)12844元);修缮了3名扶贫户的住房楼梯扶手和1名扶贫户的厕所,保障了扶贫户的住房安全;为1名扶贫户上大学的孩子向红十字会申请扶贫资金5000元;共筹集资金812.89万元对全市涉及扶贫人口的19个镇2个居(东昌居、红明居),999个自然村,2651户,11619贫困人口的饮水工程的水源水及2651个贫困户末梢水进行水体抽样检测,确保贫困户能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八)完善党建规范化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我局围绕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精神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局班子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上做到纵览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抓好党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局系统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2018年,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海口市水务局基层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制度落实保障党建工作开展;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培训班,组织观看“两学一做”电视夜校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高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意识;进行了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充分发挥新一届机关党委作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2018年,共接收2名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接收2名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共开展主题活动132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694人次,开展党小组活动31次,支委会124次,党员大会91次,党课72次,开展学习讨论103次。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技加持”为理念,通过科学规划水网水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体治理成果附加值,实现人、水、城的和谐发展。以落实巡察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江东新区水安全保障规划方案落地实施,健全河湖长监管机制,探索水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供排水项目建设,搭建信息化智慧水务平台等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水务工作开展。

    (一)完成《海口江东新区水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工作,助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我省自由贸易港的建设。

    (二)继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供水条件。

    (三)继续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工作的督导力度。

    (四)加紧推进南渡江引水工程建设,争取2019年底完工,其中灌区工程、五源河生态修复工程(五源河湿地公园(一期)工程)、东线、西线和中部供水线路正式通水运行。

    (五)继续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计划2019年完成永庄水库-秀英沟连通工程的建设及美兰区中小河流的治理,完成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保证区域行洪排涝安全,促进区域河道水生态环境的改善。

    (六)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全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推动南渡江海口段河道疏浚工作,推动河道生态修复工作。

    (七)根据《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具体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我市水体治理工作,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

    (八)全力推进城镇污水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推进镇域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建设污水厂提标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试点工程,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出水水质标准,确保水体治理长治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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