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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4778987-1/2021-03041 分类: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发文日期: 2021-11-24
名  称: 海口市水务局关于征求海秀公园规划意见的复函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水务局关于征求海秀公园规划意见的复函

无编号

市园林局:
    来文《关于第三次征求海秀公园规划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秀英沟现状
    秀英沟河道现状已建设堤防,河道长度2.84km,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 4级。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
    根据贵局提供的《海秀公园规划设计图》与《海口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第二批)(报批稿)成果叠加,此次》海秀公园规划涉及的扩建工业水库、拓宽河道、建设跨河桥梁、临河构筑物及栽种树木等,位于秀英沟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相关建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海秀公园规划应充分考虑以下方面要求:
     1、满足秀英沟行洪排涝需求;
    2、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栽种高杆树木、禁止建设影响行洪的建构筑物等;
    3、河道管理范围线不进入其他地块用地范围。
    (二)海秀公园规划涉及秀英沟已建堤防、治水设施的拆除及重建等tffu问题,建议征求秀英区水务局意见。
    (三)该项目实施前,请贵局组织编制该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及秀英沟建设方案,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报秀英区水务部门审批。
    海口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彭凌、郭丁诚,电话:6872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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