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水务厅关于完善河湖管理范围的工作要求,按照《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知》精神,对原划定标准中边界条件已发生变化的河湖管理范围和由于前期基础数据偏差造成局部划定不合理的管理范围,分批核实和修订我市部分的河湖管理范围。目前我局已完成了第一批“五源河、秀英沟、业里永庄田洋水排沟、溪头沟、鸭尾溪、美舍河、沙坡水库、永庄水库”等8个水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海口市河湖管理范围修订(第一批)说明及附图情况公开征求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或致电。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1日
    邮箱:guozc@haikou.gov.cn
    联系方式:0898-68703198   

    附件:海口市河湖管理范围修订(第一批)说明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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